北京农学院监考教师须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15:02: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农学院监考教师须知

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请监考教师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应于考前30分钟到达开课学院或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清点份数和考场情况表,并提前20分钟到考场,安排座位。

2.监考教师在组织考生入场时,应检查核对学生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禁止未携带证件考生进入考场。

3.监考教师应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要求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于指定位置,并在监考过程中加强对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防范。

4.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应站立监考,不擅离职守,不阅读书报,不翻看手机,不聊天,不抄题、不做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监考教师在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并取消该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交卷离场。

6.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应收回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并收集违反考试纪律的证据(文字资料、电子设备、通信工具等),于考试当天送交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办公室。

7.考试时间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试注意时间,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8.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试卷袋规定填写内容,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和核对应考、缺考、实考人数以及相关学生信息。

 

以上我们都已做到!

监考教师签字:


北京农学院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内准时进行。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提前15分钟入场。                   

2.将准考证和学生证放在桌面上,便于监考教师检查。

3.考场内实行隔行就坐,学生考前要检查桌面、墙面、桌内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字迹,有问题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

4.除开卷考试特殊要求外,学生须将书籍、笔记、手机、电子手表、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学生不准进入考场,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按旷考处理。                  

6.使用监考教师统一发给的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擅自用其它纸张代替。答卷字迹要清楚、工整,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7.开考30分钟后,允许学生交卷退场,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要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和草稿纸一并交监考教师。提前交卷考生不得将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场外逗留、喧哗。

8.考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考试过程中应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和偷看他人试卷等各自违纪、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当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下次补考资格,此门课程以零分计入成绩,并按照《北京农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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