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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北京农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7 09:3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之际,按照学校党委《北京农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办法》(委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北京农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范围和比例

1.5月至6月,进行北京农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

2.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各学生党支部,先进学生党支部按全校学生党支部的15%(5*0.15=0.75)进行推荐评选。

3.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中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员按学生正式党员比例的5%(96*0.05=4.8)进行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学生党支部参评条件

(1)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能够团结广大同学,保证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在学院、专业、班级优良学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党支部组织健全,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党性强、作风好。能够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组织生活正常化。积极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切实有效的党员教育活动。严格党员管理。能够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坚持标准,手续完备,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5)在贯彻落实《北京农学院2014年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实施计划》、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及红色1+1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一对一帮扶扎实有效,在支部、班级、宿舍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优秀学生党员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团结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积极营造优良班风、学风,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不断提高实践能力。

(3)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集体,正确对待名利,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带头参加公益、志愿活动,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4)党性强,作风正。遵守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有大局观念,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5)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领导,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工作程序

1.工作部署。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召开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动员会具体部署,对照评选比例,表彰对象不足1个名额可按照1个进行推荐;表彰对象推荐超过1个时,要进行排序。

2.总结和申报。对照评选条件,党支部、学生党员进行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找出不足。申报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分别填写《北京农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北京农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和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3.评议和推荐。

评选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5月31日前,各推荐单位完成对推荐人选的考察和公示,并将推荐人选的审批表、主要事迹等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要求见附件)。

6月13日前,学校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先进学生党支部答辩,研究提出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6月15日前,学校党委依据评审条件,研究确定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7月1日前,对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是推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树典型、学先进的过程,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教育党员和激励学生,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坚持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质量。

 

 

附件:

1.评选表彰材料上报说明

2.北京农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北京农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北京农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6日

 

 

以上为学校文件要求,请有意申报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我院学生党支部和党员人数,先进学生党支部名额1个,优秀学生党员5名(1名/支部);

2、请有意申报优秀学生党员的学生在5月12日(周一)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给本支部,本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会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党支部在5月16日(周五)前将本支部优秀学生党员候选人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申报材料报送到2号办公楼30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给郭永晗(201120531202)的站内信箱。

3、申报先进学生党支部填写附件1(一式三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申报优秀学生党员填写附件2(一式三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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